各科研项目负责人:
为进一步规范科研经费管理,严肃财经纪律,提高资金使用效益,学校对近期科研经费使用专项整治、审计、检查及日常报销中发现的问题,提醒如下:
一、采购方面
1.采购流程倒置,采购申请日期晚于实际采购日期。
2.材料采购方面,规避学校集中采购限额(5万元)多次向同一家单位或多家关联单位直接购买而未进行采购,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多次购买材料未使用公务卡或对公转账结算。
二、合同签订方面
合同内容出现关键信息错误、单价异常、材料购置数量和单价与发票不符等问题。
三、发票开具单位资质方面
经济业务活动开展的合作单位选择不规范,如无打印复印、测试加工资质的单位承接相关业务并开具发票,向同一地址不同企业委托测试加工。
四、报销方面
1.电子发票重复报销。
2.报销与项目研究内容无关的费用,如图书资料费、材料费、差旅费、交通费、专利年费等。
3在科研经费中给科研项目无关的家属、学生发放劳务费。
4.在纵向直接经费中给课题组成员发放专家咨询费、科研劳务费。
5.在纵向直接经费(含在研和结题)中报销论文修改费、论文润色费、办公耗材、办公设备。
6.在研纵向直接经费中报销审计费。
7.出差往返时间与春节等国家法定节假日重叠,且出差无实质内容、无明确目的;差旅住宿费报销超标。
科研人员要对项目经费支出的真实性负责,树立自律意识,认真学习,引以为戒,避免类似问题重复发生。